保定永祥橡膠輸送設備制造有限公司因生產揮發性有機廢氣未按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日前被保定市生態環境局罰款2萬元。公告披露2023年9月8日,環境執法人員對保定永祥橡膠輸送設備制造有限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檢查時,公司未生產壓延密煉車間,硫化車間正在進行硫化作業。其配套的揮發性有機物廢氣處理設施正在使用,車間窗戶大門已關閉,但發現車間內正在工作的硫化機集氣罩收集軟簾未完全關閉,部分未按規定使用污染防治設施,導致生產設備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未得到有效收集。
保定永祥橡膠輸送設備制造有限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構成未按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的違法行為。鑒于保定永祥橡膠輸送設備制造有限公司,未收集點為:-2萬元,不涉及安裝生產時間,三天內不正常使用:-2萬元,企業類別為一般污水單位:-1萬元,對社會沒有不良影響,排放方式為有組織排放:-2萬元,屬于初犯:-2萬元,積極配合執法人員:-1萬元,立即糾正違法行為:-1萬元,最終裁量金額:2萬元,建議保定永祥橡膠輸送設備制造有限公司給予行政處罰: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