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5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發布公告,對橡膠樹脂337調查案(337-TA-849)作出終裁,裁定部分肯定且部分駁回行政法官對該案的初步裁決,并終止對該案的337調查。美國ITC最終裁定以下被訴方違反了337條款:PrecisionMeasurementInternationalLLCofWestland公司、中國華齊(張家港)化工有限公司、香港華齊集團有限公司、華齊集團(英國)有限公司、美國彤程化學公司、上海倫賽國際貿易公司、彤程集團有限公司、華齊集團馬紹爾群島有限公司。同時,美國ITC發布一個10年期的有限排除令,并裁定公共利益因素并不能阻礙該救濟令的發布或實施。最后,美國ITC裁定,在支付進口價值19%的保證金后,涉案產品可以在總統復議期間進入美國市場。2012年6月26日,應圣萊科特國際集團的申請,美國ITC對美國進口以及美國國內市場銷售的部分橡膠樹脂產品啟動337調查,以裁定其是否侵犯了申訴方的商業秘密。2013年6月17日,美國ITC行政法國Rogers發布了最終的初裁決定,美國ITC行政法官作出初裁,其中認定華奇化工盜用了圣萊科特國際集團的商業機密,將禁止華奇向美國出口涉案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