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生態環境部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的《再生橡膠行業 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將于2021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再生橡膠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從提高再生橡膠行業集約化生產水平,提高我國廢橡膠利用比例,實現綠色低碳轉型出發,規定了粉碎、脫硫、再生橡膠綜合能耗、廢橡膠回收利用率、硫化氫含量和非甲烷總烴含量等指標的分級基準值。
《指標體系》是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指導和推動再生橡膠生產企業依法實施清潔生產,提高資源利用率,減少和避免污染物的產生,保護和改善環境而制定的。依據綜合評價所得分值將清潔生產等級劃分為三級,Ⅰ級代表國際清潔生產 領先水平,Ⅱ級代表國內清潔生產先進水平,Ⅲ級代表國內清潔生產一般水平。隨著技術的 不斷進步和發展,本指標體系將適時修訂。
據了解,該評價指標體系規定了再生橡膠生產企業(生產線)清潔生產的一般要求,將清潔生產評價指標分為六類,即生產工藝及裝備指標、資源能源消耗指標、資源綜合利用指標、污染物產生指標、 產品特征指標和清潔生產管理指標;適用于再生橡膠生產企業(生產線)的清潔生產審核、清潔生產潛力與機會的判斷、清 潔生產績效評定和清潔生產績效公告制度,也適用于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證、環保領跑者等環境管理制度。
《化學原料藥制造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硫酸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鍺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住宿餐飲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和《淡水養殖業(池塘)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與《再生橡膠行業 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同時發布,將指導相關行業企業實施清潔生產,落實源頭預防、過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的全過程控制理念,實現“節能、降耗、減污、增效”,有效推動行業綠色低碳轉型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