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第二批)》(以下簡稱《名錄》)。對列入《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第二批)》的化學品,應當針對其產生環境與健康風險的主要環節,依據相關政策法規,結合經濟技術可行性,采取環境風險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化學品的生產、使用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影響。
據悉,《名錄》收錄了18種/類化學品,其中包含:苯和鄰甲苯胺等確定的人類致癌物、全氟辛酸(PFOA)和二噁英等持久性有機污染物、苯并[a]芘等多環芳烴類物質、鉈及鉈化合物等重金屬類物質等,涉及石化、塑料、橡膠、制藥、紡織、染料、皮革、電鍍、有色金屬冶煉、采礦等行業。
《名錄》中的18種/類化學品具有以下兩個特點:
1.在我國有大量生產使用或者在環境介質中被廣泛檢出,潛在環境暴露高。
2.是固有危害較大。這些化學品或者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毒性(PBT)屬性;或者屬于按照我國《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范》(GB 30000)系列標準確認屬于已知的人類致癌物、引起人類生殖細胞發生可遺傳突變的物質、或人類生殖毒物的化學品;或者屬于國際上因其環境或健康風險原因已采取禁止或嚴格限制的化學品;或者屬于曾造成環境污染事件,群眾反映強烈的化學品。
在實際生產與應用過程中,1,2-二氯丙烷、苯可用作橡膠的制造原料;4-二硝基甲苯、甲苯等可用于橡膠等有機合成工業中;2,4,6-三叔丁基苯酚可用作天然橡膠以及各種合成橡膠如BR、SBR的防老劑;磷酸三(2-氯乙基)酯作為橡膠阻燃劑;六氯丁二烯可用于合成橡膠工業;五氯苯硫酚是天然膠、氯丁膠、丁腈膠、丁苯膠和丁基膠和塑煉促進劑,或作為含合成膠成分較高的廢橡膠的再生劑;全氟辛酸主要用作聚四氟乙烯、氟橡膠聚合時的分散劑;等等。
《名錄》重點篩選應當優先實施環境風險管控的化學品,以實現兩個主要目的:一是發揮“發動機”作用,為水、氣和土壤中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環境風險管理提供基礎支撐。二是促進公眾及相關企業充分認識所生產、使用化學品的環境與健康危害,提升化學品環境風險管理意識和水平。
《名錄》提出了可能采取的環境風險管控措施選項,包括:依法納入有毒有害大氣/水污染物名錄、重點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質名錄等實施環境風險管理;依法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及信息公開;依據國家有關強制性標準和《國家鼓勵的有毒有害原料(產品)替代品目錄》,對相應的化學品實行限制使用或鼓勵替代措施。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社會協調統一發展,《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均要求評估有毒有害化學品在生態環境中的風險狀況,嚴格限制高風險化學品生產、使用、進出口,并逐步淘汰、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