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7日,巴西調查機關發布公告,宣布對來自中國的新乘用車子午線輪胎啟動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
本次被調查的產品為新乘用車子午線輪胎。斜交胎、已和輪轂、墊帶等裝配的輪胎,不是被調查產品。本案的反傾銷復審調查期間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損害調查期為2013年至2017年。涉案的中國生產商/出口商方面,調查機關聲稱,考慮到被調查產品的生產商和出口商較多,將在本次日落復審中采取抽樣程序,選取出口量最大的若干生產商/出口商為強制應訴企業。
此次立案公告稱,申請人提交了大量意見,認為中國不是市場經濟國家。因此在立案公告中,調查機關初步按照申請人提出的替代國方法,以中華臺北為替代國/地區,采用生產要素構造法,計算出了被調查產品的替代國正常價值。在主要的原材料(如天然膠、合成膠、炭黑和簾子布)上,申請人提出以TradeMap公布的中華臺北的進口數據為替代國數據。在人工、電力等其他生產要素上,申請人也提出使用中華臺北的不同來源的相關數據。最終申請人認為被調查產品的正常價值為出廠價4.46美元/千克,FOB價4.86美元/千克。而在出口價格方面,申請人使用巴西海關數據,計算出出口價格為FOB價2.59美元/千克。因此,申請人初步指控,來自中國的被調查產品的絕對傾銷金額為1.87美元/千克,傾銷幅度為72.2%。
本次申請人為巴西行業協會(ANIP,巴西全國輪胎產業協會,代表巴西的固特異、普利司通和倍耐力等輪胎生產商)提出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