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7日生態環境部印發了《2018-2019年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督查方案》,本次強化督查從2018年6月11日開始,持續到2019年4月28日結束。此次強化督查共動用約1.8萬人(次)。
根據安排,此次督查范圍為:1.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含辛集)、唐山、保定(含定州)、廊坊、滄州、衡水、邯鄲、邢臺市,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聊城、德州、濱州、濟寧、菏澤市,河南省鄭州(含鞏義)、新鄉(含長垣)、鶴壁、安陽(含滑縣)、焦作(含濟源)、濮陽、開封市(含蘭考)(簡稱“2+26”城市)。2. 汾渭平原11城市,山西省呂梁、晉中、臨汾、運城市,河南省洛陽、三門峽市,陜西省西安、咸陽、寶雞、銅川、渭南市以及楊凌示范區;3. 長三角地區的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
此次強化督查主要包括幾個方面的主要工作:“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情況,工業企業環境問題治理情況,工業爐窯整治情況,清潔取暖及燃煤替代情況,燃煤鍋爐綜合整治情況,運輸結構及方式調整情況,露天礦山綜合整治情況,揚塵綜合治理情況,秸稈禁燒管控情況,錯峰生產落實情況,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落實情況,群眾投訴的突出環境問題辦理情況等。
當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及長三角地區等重點區域仍然是全國環境空氣質量最差的地區。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進一步改善重點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緊緊圍繞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全面啟動重點區域強化督查工作。
此次督查過程中,生態環境部要求督查組在工作期間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遵守環境監察人員“六不準”1、即不準接受被檢查者的禮品、禮金和有價證券;2、不準接受被檢查者宴請;3、不準參加被檢查者邀請的娛樂活動;4、不準參與被檢查者的營銷活動;5、不準向被檢查者通風報信;6、不準酒后開車、酒后執行公務。全體督查組成員將簽署《廉潔守紀承諾書》,工作結束后還要填報廉政自查表。同時,督查組不得向地方環保部門提出與檢查工作無關的要求。一經發現上述行為,生態環境部將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