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來自商務部網站消息,2017年9月2日,印度商工部反傾銷局發布公告稱,決定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和歐盟的橡膠助劑(rubber chemicals)作出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
裁定內容:一、若取消現行反傾銷措施,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MOR橡膠助劑和原產于或進口自歐盟的PX-13橡膠助劑的傾銷行為并對印度國內企業造成損害將繼續或再度發生,故建議繼續對上述國家的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征稅額:中國的MOR橡膠助劑213.82美元/噸,歐盟的PX-13橡膠助劑427.03~897.01美元/噸;二、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MBTS橡膠助劑和原產于或進口自歐盟的TDQ橡膠助劑不存在傾銷行為,停止反傾銷措施不會造成傾銷和損害的繼續或再度發生,故不建議繼續對上述國家的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涉案產品的海關編碼為381210、381220、381230、293420和292520。
據了解,印度一直是世貿組織中反傾銷措施的活躍使用者,自1994年至今,共對中國產品發起了212起反傾銷調查。目前正在執行的反傾銷措施仍有93起。今年以來,印度共對中國產品發起了13起反傾銷調查。
日落復審是指反傾銷措施執行滿5年之前的合理時間內國內產業或其代表提出有充分證據的請求而由主管機關發起復審,若在該復審中主管機關確定終止反傾銷稅可能導致傾銷和損害的繼續或再度發生,則可繼續征收反傾銷稅。在復審期間,原反傾銷稅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