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寧波梅山檢驗檢疫局聯合梅山海關對一批來自美國申報品名為再生橡膠的進口貨物作出退運處理,共194噸。
在查驗過程中發現,該批貨物表面有大量塵土,疑似固體廢物。經取樣送實驗室鑒定,判定為廢輪胎,屬于我國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
我國一個生膠資源相對緊缺,每年消耗的再生橡膠中近半數需要進口。但由于國外貨源品質參差不齊,甚至會有國家禁止進口的廢橡膠夾雜其中,一旦進口到國內,將會給我國帶來巨大的環境污染。
據了解,被禁止進口的廢橡膠有很強的抗老化、抗熱、抗生物、抗機械性能,即使埋在地下百年都難以降解,有著“黑色污染”之稱。廢舊輪胎長期露天堆放,不僅占用大量土地,極易滋生蚊蟲,傳染疾病,而且極易引發火災。為了合理利用再生資源,同時也為了更好地保護環境,我國對再生橡膠和廢橡膠的標準有嚴格的區分。
筆者從寧波檢驗檢疫局了解到,2014年發布的《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目錄》中,廢橡膠類別包括廢輪胎及其切塊、硫化橡膠廢碎料及下腳料及其粉粒、各種形狀的硬質橡膠廢碎料。2017年,未硫化橡膠廢碎料、下腳料及其粉粒也被調整進入《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目錄》。
寧波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國嚴厲打擊以廢充新進口洋垃圾違法行為,企業切勿存僥幸心理,碰觸法律底線,要密切關注國家政策,了解進口固體廢物管理目錄和環境保護控制標準最新內容,進一步加強國外采購環節管控,與監管部門一起共同維護進口貿易秩序,實現保護環境和企業發展目標協調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