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4個部委聯合印發《循環發展引領行動》。
“引領行動”提出,要推行企業循環式生產,在產品設計開發階段就要考慮生產、銷售、回收等各個環節對資源環境造成的影響。
對于輪胎企業來說,就是要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在生產環節就要考慮輪胎回收的相關事宜。
與此同時,該文件還特別強調要求,以大型輪胎翻新為代表的再制造行業能夠實現規范化、規模化生產。
據了解,《循環發展引領行動》的目標是在2020年,主要廢棄物循環利用率達到54.6%左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3%。
前不久,在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中,該省政府就明確表示要求在輪胎企業內建立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